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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提交證據嗎?

不壹定,根據法無明文不為的自由原則,民事訴訟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立案需要證據,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即可。關於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必須提交證據的問題,我給大家詳細解答壹下。

壹、民事訴訟必須提交證據?

1,不壹定,根據法無明文不為原則,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立案需要證據,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準備民事訴訟要交哪些材料?

1,投訴

(1)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字。原告是法人的,應加蓋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2)起訴書副本須按對方人數提交。如被告有二人的,提供起訴書副本三份,法院留存壹份,向二被告各送達壹份。

2、主體資格證書

(1)原告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核對後返還原告)及復印件1份。原告為法人的,提供營業執照、單位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應當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二)下列人員或者組織作為原告提起民事訴訟時,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清算組(人)、信托監察人、遺產管理人、執行人、失蹤人財產托管人代表權利主體提起訴訟的,應當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利害關系人提起訴訟確認他人婚姻關系無效的,應當提交其是婚姻當事人近親屬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訴訟代理人提起訴訟時,除提交原告身份證明材料的全部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被選為原告訴訟代理人的其他證明材料。

3、起訴證據材料

(1)起訴時提供證據材料復印件,開庭時提供原件。

(2)在下列情況下,原告應附上相應的起訴證據:

勞動爭議案件、人事爭議案件,應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或者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副本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書面裁定、決定或者通知的副本;

根據管轄協議起訴的案件,應當提交書面管轄協議副本;

提起交通事故民事賠償的,需提供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失效的調解書、費用單據等證據材料;

離婚案件,需要結婚證、出生證或有子女的戶籍證明。如果是事實婚姻,需要提交當地基層組織的證明。能夠證明夫妻關系是否已經破裂的其他證據;

合同案件,提交與案件有關的合同及證據;

其他法律、法規的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委托書

(1)委托代理人代為提起民事訴訟的,由原告簽署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2)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和與原告關系證明復印件。

5.起訴費用證明

原告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符合要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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