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高要求男兵要求160 cm以上,特殊專業、兵種、地域有具體規定。比如國旗護衛隊身高要求在180 cm以上,空降兵身高要求在168 cm以上,駐港部隊身高要求在170 cm以上。
2.重量要求
士兵的體重不能過胖或過瘦,最高體重不能超過標準體重的30%,最低體重不能低於標準體重的15%。
3.視覺要求
右眼視力不低於4.6,左眼視力不低於4.5,激光矯正半年以上任壹眼視力不低於4.8。
法律依據:
征兵工作條例
第十三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和要求,對本單位、本地區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初步政治文化審查,選擇政治思想好、身體健康、文化程度高的應征公民作為當年計劃征集的對象,並通知本人。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第壹條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有條件的士兵身高條件按相關標準執行。
第二條體重符合下列條件且空腹血糖(1)男:17.5BMI (2)女:17BMIBMI28。血液血紅蛋白檢驗項目應檢查,應增加糖化血紅蛋白的百分比(身體質量指數=體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第三條顱腦外傷、腦畸形、腦外科手術史、創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四條頸部運動功能受限、斜頸、單純性甲狀腺腫以上程度、乳腺腫瘤不合格。單純性甲狀腺腫,有條件的戰士不合格。
第五條骨、關節、滑膜囊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癥,骨、關節畸形,胸廓畸形,習慣性脫位,頸、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間盤突出,強直性脊柱炎,影響肢體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