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功能:
(1)出入境。世界各國壹般都規定公民出入境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其他代替護照的證件)。有些國家除了護照還要辦理出入境手續。沒有護照或證件的,視為非法出入境。
(二)證明持有人的國籍。在國外,護照是持有人國籍的證明,居住國壹般根據他的護照來確定他的國籍。
(3)證明被許可人的身份。在居住國,持有人可以獲得與身份相符的合法身份,也必須進行與身份相符的活動。
(4)持證人申請目的國簽證的必要依據。護照壹般是有時間限制的,在有效期內生效。護照有效期滿前,持有人可按有關規定辦理延期手續,未延期的護照自動失效,不再具備上述功能。?
護照:是壹個主權國家發給其公民出入國境和出國旅遊生活的身份證明和國籍證明。持有人享有護照簽發國的外交保護。護照是官方文件,壹般由主權國家簽發。除非是主權國家,否則不能發護照。中國簽發護照的機關是外交部和公安部及其授權的地方外事部門和公安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關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壹)近期免冠照片壹張,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二)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三)不滿16周歲的公民,由其監護人陪同,提交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核同意出境的證明;(五)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完成審批手續後,向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