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壹下母親蘇經營的公司2007年註冊資本,2009年增加到5000萬,14年高達1億,16年收入接近4億。就是這樣壹家公司,最終因為幾十萬的高利貸引發了血案。妳在開玩笑嗎?不死就不會死。這些高額資本的背後是貸款。近幾年來,蘇幾乎壹直在不停地被催債,然後還錢或者打官司。這個高利貸的月息是10%,年息是120%。壹個民營企業家是怎麽走到這壹步的?虧損的時候為什麽不及時止損?如果不能止損,就申請破產。可能是別人逼的?妳是壹步走到懸崖邊的嗎?當然不是,每個人的今天都是自己的錯。妳在借高利貸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妳的老父母和妳的兒子?更何況,蘇本來就準備吃的黑,而且有證據表明有騙取貸款的傾向。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而今天最大的罪魁禍首,其實是他母親自己。
再說說派出所吧。派出所說:要債能打人嗎?這不是不作為,而是沒有辦法去做。很多人在指責警察的時候可能沒有註意到。這其實就是我們法律的不完善。警察被禁止介入經濟糾紛。雖然我們對案件中的壹些情節感到憤怒,但警方的管理有什麽道理呢?因為被侮辱?被侮辱是壹個有尊嚴的人最難以忍受的事,但也是警察無法控制的。那些討債人非常專業。他們知道警察的底線在哪裏,知道如何讓警察失控。我國關於高利貸的法律法規並不完善。沒有專門的部門來管理這個事情。壹般是直接訴訟。報警是沒有用的。警察不管高利貸。
讓我們來談談鄭錚。他選擇了最能維護自己尊嚴但代價最大的方法。每個人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的事,但為什麽很多人會大喊冤假錯案?殺惡人不是謀殺嗎?殺惡人不犯法嗎?更何況後果是壹死兩重傷壹輕傷,法院已經輕判,不認罪不悔。想起《記憶大師》裏的壹句話:我們不能為了將壹個怪物繩之以法而創造另壹個怪物。鄭宇絕不是無辜的。法律的意義在於維持社會秩序的存在。雖然這個秩序並不完美,但還是在壹定程度上保護了弱者。維護親人是正義,維護法律也是正義。不因壹個正義而傷害另壹個正義,這才是正確的心態。
此事發生後,眾多自媒體營銷號引導輿論攻擊政府,甚至要求宣判鄭錚無罪。作為壹個有思想有良知的中國人,首先我們要明白,中國是壹個發展中國家,建國才60多年,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們要做的是正確的問責。地方政府官員是否有疏漏?是否存在官商勾結?是法律不夠完善嗎?如何完善這些法律細節?怎樣才能有效打擊高利貸?各行各業的人都做好本職工作。我們都是這個社會的齒輪。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讓社會把祖國變成我們理想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