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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有哪些手續?

火葬所需的程序如下:

1.家庭成員或知情人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村委會證明。家屬或知情人有效身份證件、死者身份證或戶口簿、死亡前病歷到戶籍所屬或居住的社區衛生機構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推斷;

2、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死者的身份證、戶口簿到行政服務中心,辦理註銷戶口;

3、殯儀館查驗並收集居民死亡喪葬證、死者身份證復印件。未能在行政服務中心註銷戶籍並出具居民死亡喪葬證明的,也可以先致電殯儀館,到殯儀館領取遺體進行保存,但應持居民死亡喪葬證明、死者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戶籍註銷證明到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

火化的具體過程:

1,村(社區)網格幹部通知死者家屬辦理火化手續;

2、死者家屬在村委會簽署承諾書,交納墓地管理費並出具收據,出具死亡證明;

3、家屬到鎮衛生院申請死亡推斷證明;

4、家屬到派出所辦理死亡註銷證明,並在醫院出具的死亡推斷書上簽字蓋章;

5、家屬持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骨灰跟蹤服務證明和骨灰印章;

6、按照規定的時間到縣殯儀館火化,領取骨灰;

7.按要求掩埋。

綜上所述,正常死亡應由公安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

法律依據:

《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

火葬區的公民死亡後,應當全部火化。不在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死亡的,應當火化。

第十壹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火化的遺體,應當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死亡證明後火化。以下情況除外:

(壹)在醫院(包括其他醫療機構)死亡的,死者家屬憑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及時通知殯儀館領取遺體,並辦理手續後火化。

(2)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非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經司法部門法醫鑒定後火化,並通知喪主辦理手續。

(三)無名、無主遺體,經公安部門法醫鑒定後,通知殯儀館接運和火化。戶籍部門要根據死亡通知和火化證明註銷戶口,其實是為了擺脫中國奢靡的喪事和建墓地、占耕地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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