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幹部工齡折算,兩委現任農村幹部辦理退休、退職以擔任支部書記的工齡為標準。申請人擔任非支部書記職務的,按照以下折算系數折算為支部書記工齡(任職期間擔任其他職務的,折算度高。
擴展數據:
壹般來說,村長負責管理經濟,指導和協調生產和勞動,具體來說: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法令;
2.在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下。
執行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和村民委員會的決定和決議。
完成村民委員會交給的任務,辦好本組事務。
及時反映本小組村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3.負責召開小組各種會議,組織全組村民活動。
並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報告;
4.組織村民積極推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5.監督村財務、政務和公益事業工作;
6.提出相應的建議;
7.參加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
辦理退休和辭職的要求:
1,現任農村兩委幹部,工作表現突出,因病、因公喪失勞動能力或年齡達到老年標準,符合規定的工齡和年齡要求的,可以報名。
2、在職農村幹部擔任黨支部書記連續或累計10年以上,或村兩委成員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滿50周歲方可辦理退休。
3、在職農村“兩委”幹部申請退休,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村“兩委”同意和街道黨工委批準,方可辦理。
4、因工作不力、被免職或村民罷免、換屆選舉落選、自願辭職或因違法犯罪自行免職的農村兩委幹部,不辦理退休手續。
5.辦理退休手續後,對未能維護大局、履行村民義務、支持村兩委工作或組織集體上訪的,經村“兩委”提議、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扣減養老金。受到黨內撤職以上處分的,取消退休資格。
參考資料:
海南省人民政府網-關於村幹部在職、落選和退休後的生活狀況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