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照時著裝要符合規定要求:穿深色有領大衣,露出耳朵和眉毛,不戴首飾,禁止濃妝,不要誇大染發的顏色。不要戴“美容隱形眼鏡”拍照,以免眼睛變形;
2.為了達到膚色明亮的效果,建議拍照時在胸前拿壹張白紙,起到“補光”的作用;
3.證件照拍攝要求衣服深色,但不限於黑色、深藍色、深灰色。紅、藍、綠等顏色鮮艷的衣服也可以穿;
4.“不要濃妝艷抹”不是說不能化妝,而是化妝不能改變或掩蓋五官,尤其是眉毛和眼線不能誇張。
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居民憑本通知、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可在本市居住地、戶籍地、工作地附近的居民身份證任意拍照點拍照;
2.拍照完成後,居民憑居民身份證照片采集單、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申領居民身份證,采集指紋信息。
3.當地派出所按規定受理居民辦證申請,采集申請人居民身份證照片采集單,並向居民發放證件;
4、居民應持《戶口簿》和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派出所領取身份證並比對指紋,交回舊證。
總結壹下,需要現場拍照辦理身份證的人,壹定要穿深色有領的衣服,衣服上壹定不能有裝飾物(比如胸針),穿高領壹定要露出脖子,不能遮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不滿16周歲的公民,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第十條
申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交驗居民戶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