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前農村集體房屋征收沒有詳細的補償標準。但是妳可以參考我下面的資料,希望能幫到妳。
依法給予補償後,政府可以強行征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提出如下意見: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征用農村村集體土地,應當遵循以下程序:1。擬定並報批征地方案;2.公布征地方案;3.登記賠償;4.公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5.交付被征用的土地。征地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主要法律依據
財產法
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
征收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汙、挪用、私分、截留或者拖欠征收補償費。
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征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後,由被征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並在被征用土地的鄉(鎮)或者村公布征地機關、批準文號、用途、征用土地的範圍和面積、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時限。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批準的征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地的鄉(鎮)、村進行公告,並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補償標準的爭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決定。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地方案的實施。
所有征地費用應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