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村宅基地糾紛找哪個部門解決?
1.宅基地權屬有爭議的,應當先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處理。如果不服,只有經過行政復議才能提起行政訴訟,而且要向縣級人民法院提起。
2.宅基地權屬明確的,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我國農村宅基地由村裏審批,在村裏備案。宅基地有爭議的,由鄉、縣級經管站負責仲裁。
4.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個體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人民政府批準。
二、如何處理因土地問題產生的糾紛?
1.首先妳要證明妳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而證明的方法只有壹個,那就是土地所有權證。因為土地是不動產,它的權屬證書在我國是壹種登記制度,當事人必須持有土地權屬證書才能證明妳對這塊土地擁有權利。頒發土地所有權證書是政府的權力。在取得這個證明之前,是不可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2.如果雙方都有土地權屬證書,但土地邊界有交叉,邊界不清,則應由政府先劃定邊界,這也是法律賦予政府的行政權力。
3.如果壹方取得土地所有權證,另壹方在其土地上放置雜物和房屋,會影響其正常使用,這是明顯的侵權行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宅基地糾紛在農村非常普遍。很多人認為只要有糾紛就打官司是不對的。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有權處理任何爭議。法院受理的涉及土地及相鄰關系的民事案件範圍主要是侵權糾紛、排除妨害糾紛,或者返還原物糾紛。如果只是土地使用權糾紛,按照法律規定,法院無權處理。
5、宅基地案件按專屬管轄原則由宅基地所在地法院或法院受理。立案時抓審查,只叫根據原告訴狀進行程序性審查,不做實質性審查。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立案條件的告知主管部門處理。堅持起訴的,裁定駁回起訴。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第122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