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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行有哪些風險?

拍賣行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壹是貸款風險,二是入住難的風險,三是拍賣行租期長,四是相關費用的風險。

壹、買拍賣行的四大風險

1,貸款風險

在法院主導的拍賣中,要求所有人在壹定期限內壹次性付款。銀行和買家談判的時候,很多時候銀行會要求壹次性付款,只有對於資質比較好的客戶,才能提供支持。

2.難以入住的風險

例1:上海某市民成功競得壹套司法拍賣房屋,但原房主三年多拒不搬遷,主要原因是房屋的實際使用人換成了原房主的妹妹,與法院耍花招。最後,該案在法院的強制執行下最終和解。

3.拍賣行有超長租約。

有的業主會在房子被查封後,突然與他人簽訂10或者20年的壹次性租約,導致競買人無法入住。

4.相關費用的風險

在普通房屋買賣中,相關稅費由賣方支付,而司法拍賣則不同。根據某寶司法拍賣規則,所有轉讓稅費(包括賣方應繳納的稅費)均由買方承擔。此外,該房屋逾期的水、電、物業費、滯納金由買受人自行解決。

第二,買家在拍賣前應註意以下事項。

1.註意委托拍賣的法院是先直接查封房屋還是等待查封,是否被其他機構查封。

2.註意被拍賣房屋的產權、產權性質有無問題,有無產權不清、無產權、小產權、產權不清。

3.拍賣行的業主往往會涉及到債務問題,房子可能會多次抵押。如果有房貸,就要知道是否可以做諒解抵押。如果不能解除抵押,未來可能面臨相應的償債風險,因為拍賣行的後續費用全部由買家承擔。值得註意的是,由於國家機構無法查詢私人貸款,購買這類房屋的人在入住後可能會被其他債權人收回。

4.要註意是否有實際居民,戶口遷出的問題。如果買的是長期租賃的期房,雖然購房人已經完成房屋過戶,但由於承租人不遷出或者原產權人拒絕遷出,實際上無法遷入。壹般情況下,執行法院不會強制騰退,只能由購房者通過單獨的民事案件來處理。

5.拍賣行的原主人也可能有未繳納的水電費、物業費等費用。部分物業可能因長期無人居住而面臨大量欠款,由競買人自行承擔和解決。這種情況壹般會在拍賣公告標的介紹中說明。比如某房源信息顯示“物業水電煤氣欠費不明,需要買家核實後承擔”。

第三,房地產拍賣

不動產拍賣是指拍賣公司受銀行、司法機關等單位或社會個人的委托,通過競買人的競價,向社會公布不動產銷售信息,轉移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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