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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國歷史上有哪些皇帝?

齊國歷史上有六位皇帝:文宣帝高陽、費帝印稿、小昭帝高燕、武成帝高湛、已故統治者高緯和年輕統治者高峰。

文宣帝高陽以其執政後期的政績自居,縱情酗酒,殘暴殺人,大興土木,揮霍無度。他最終在飲酒過量後猝死,年僅34歲。?

這座寺廟的名字是先人,謚號文宣皇帝。天通帝初年(565),改為景烈帝,寺名宗偉。武平初年(570),改回原樣。

北齊皇帝印稿(545-561),漢族,字正,小道士字。他是北齊的第二個皇帝,在位時間是559年到560年。高楊,北齊文宣帝長子,北齊皇後李祖娥所生。

從小聰明好學,他的父親北齊文宣帝高陽在位時就有廢太子之意,認為他是“漢家性質,不像我”,但最終沒有廢太子。天保十年(559年),桂茂十六歲即位,楊成、晏子賢、宋欽道壹起輔政。

擴展數據:

北齊給後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殘暴的皇帝和著名的北齊法。高楊壹向喜怒無常、放蕩殘忍,似乎對法律非常感興趣。他在執政期間,制定了著名的北齊法。

高楊的長兄高澄,在他當政時主持了東魏法典《林誌閣》的修訂工作。高楊稱帝後,認為林誌閣“不精”,命群臣商議制定統壹的法律。

在編纂《齊法》的過程中,高楊重用了冀州馮氏著名律師馮樞以及、楊立、魏壽等幾個人,使他們全面總結了漢魏以來歷代的立法經驗。

簡化代碼結構,提煉標題,銳意創新。最後制定北齊法,12條,949條。北齊法律的標題依次是名例、禁守、嫁戶、擅自開發、違章、詐騙、訴訟、盜竊、逮捕、破壞、穩定放牧、雜律等等。

北齊法律在中國法律史上實現了諸多創新:首先,法典結構科學,將刑名與法條合並為壹個著名的例,作為總則置於法典的第壹部分。

其次,確立了“十大罪狀”,成為後世“十惡”的由來。再次,規範了刑罰,確定了死刑、流放、弟子、杖鞭等五種刑罰制度,細化了執行標準。

這是壹部承上啟下的重要法典,以“法紀明確,條條框框簡單”著稱;它吸收了前代的立法成果,是隋唐法典的藍本。

這部以高楊為首的法典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最高立法成就,對後世中華法系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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