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來說,被別人告錯了怎麽辦?
如果被別人錯誤起訴,可以直接應訴。原告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理由是原告的主體錯誤行為侵害了無辜被告的合法權益。民法廣泛規定了民事主體的各種權利。如果行為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侵害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則屬於侵權行為。既然是侵權,就要承擔侵權責任。公民或法人因他人錯誤起訴而被動進入訴訟程序。為了不讓自己承擔敗訴的責任,他們需要調查取證,聘請律師,出席庭審。做這些事需要時間和金錢,必然會造成損失。如果原告不賠償被告由此造成的損失,勢必造成被害人的損失無法挽回,這對被告非常不公平,尤其是原告濫用訴權和無理糾纏造成的損失。
2.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的上訴還能提交嗎?
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將依法保護債權人的權利。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最長時效為20年。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上述條件解釋如下:
(a)上訴的實質性內容。
上訴的基本要素意味著只有能夠依法上訴的法官才能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除破產還債程序中按照特別程序、監督程序、公示程序和企業法作出的判決不得上訴外,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中作出的壹切壹審判決,以及依法可以上訴的裁定,包括不服、駁回起訴和對管轄有異議的裁定,當事人都可以在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
(2)上訴的形式要求。
上訴的形式要件是指當事人上訴時應具備的法定程序條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合格的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上訴人和被上訴人包括:壹審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 *共同訴訟人、代表人訴訟的代表人和被代表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壹審被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賠償請求人沒有獨立請求權。另外,如果壹審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上訴,他們都是上訴人。
第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日。這說明當事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否則將失去上訴權。法律設定上訴期限的目的是促使當事人抓緊時間上訴,有利於盡快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有利於盡快糾正壹審法院的錯誤判決,及時維持正確判決。
訴訟時效到期後,不能提起上訴。壹般來說,訴訟時效最長為二十年。二十年後,不在法院保護範圍內。上述申訴是在申訴時以書面形式表達的壹種方式,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