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告人非法轉移財產,阻礙人民法院判決執行,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罪有犯罪記錄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非法轉移財產主要發生在當事人明確知道自己有違法行為,並在曝光前後轉移財產的情況下。壹旦構成非法轉移財產罪,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非法轉移財產:
1.法院判決後,被告人因逃避執行判決而隱藏、轉移或者毀損財產,致使法院無法執行判決的;
2、使用暴力、賄賂等方法使他人作偽證以洗刷嫌疑;
3.處理已經扣押的財產或者以隱藏、變賣或者其他方式保管的財產;
4.對司法人員、鑒定人等打擊報復的。;
5.以暴力、賄賂等違法行為組織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
6.偽造、毀滅證據排除嫌疑,妨礙法院審理案件的;
存在上述行為之壹的,法院可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需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