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1.報案後,警方會將棄嬰帶走,送到當地福利院;
2.如果棄嬰需要就醫,警方會先將棄嬰送往當地醫院救治;
3.接到報警後,警方還會調查是否能找到棄嬰的父母:
(1)在未找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前,警方可將棄嬰暫時交由民政部門臨時保管;
(二)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政部門可以委托親屬撫養,在家寄養,或者委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監管:
1.未成年人是流浪乞討人員或者身份不明,暫時無法找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
2.監護人下落不明,沒有其他人可以擔任監護人的;
3.監護人因自身客觀原因或者因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不能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監護缺失的;
4.監護人拒絕或者疏於履行監護職責,致使未成年人無人監護的;
5.監護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將未成年人帶走安置的;
6.未成年人受監護人重傷或者面臨人身安全威脅,需要緊急安置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對於臨時監護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門可以委托親屬撫養,在家寄養,也可以委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接收撫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監管:
(壹)未成年人是流浪乞討人員或者身份不明,暫時無法找到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
(二)監護人下落不明,沒有其他人可以擔任監護人的;
(三)監護人因自身客觀原因或者因自然災害、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監護缺失的;
(四)監護人拒絕或者疏於履行監護職責,致使未成年人無人監護的;
(五)監護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需要將未成年人帶走安置的;
(六)未成年人被監護人重傷或者人身安全面臨威脅,需要緊急安置的;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三條
對臨時監護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門可以委托親屬撫養、在家寄養等。,或者委托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接收供養。
臨時監護期間,經評估監護人有條件再次履行監護職責的,民政部門可以將未成年人送回監護人處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