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法律主觀性:
壹、債權的法律關系客體是什麽?
行為。作為客體,行為是指能夠滿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通常也稱為給付。行為主要是債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因為債權是請求權,債權人只能請求債務人為自己的利益進行給付,如交付貨物、完成工作等,而不能直接支配債務人的財產或其他財產。
《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2021至1實施)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
二、什麽是債權關系?
債權關系是指權利人可以請求特定的債務人作為或者不作為某種行為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合同之債、侵權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債權關系也可以分為法定債務和故意債務。
債權關系的含義是什麽?
債權關系是指權利人為了行使和實現自己的權利,必須配合義務人的壹定行為的民事法律關系。(1)法定債務和故意債務。(根據發生的原因和債務的內容是否由當事人的意誌決定)法定債務包括侵權損害賠償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和締約過失之債;意向債權人主要指合同債務。(2)特定物之債和種類之債。(標的物具有不同的屬性)(3)單壹債務和多數人的債務。(債務的主體和當事人數量)(4)負債債務和連帶債務。(各方享有的權利或承擔的義務及其關系)債務比例:債務的壹方為多數,每個債務人只承擔清償自己份額的債務的責任,債權人的財產權要求每個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在連帶責任中,當任何壹個連帶債權人接受全部履行,或者任何壹個連帶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時,雖然原有的債務會消滅,但是新的債務會在連帶債權人或者連帶債務人之間產生。(5)簡單債務和選擇性債務。(債務的標的是否具有選擇性)(6)主債務和次級債務。(兩債的關系)主債是從債存在的基礎,從債的效力取決於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也會消滅。
看完這些,妳了解債權法律關系了嗎?通過本文的學習,相信您對債權法律關系有了更深刻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