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在青島開婚姻狀況證明?
1.妳可以拿著妳的身份證,戶口本,到妳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讓登記的公民-警察根據妳的書面聲明在戶籍頁背面離婚,並加蓋戶籍專用章。這可以作為婚姻狀況的證明。
2.婚姻狀況證明:
茲證明我轄區(單位)有同誌(男女)於XX年XX月XX日與XXXX結婚,現申請生育第X胎。現家庭有X個孩子,經檢查情況屬實。
(本證書有效期為60天)
XXXXX社區居委會(單位)
XXXX,XXXX,XX,XX
2.在青島需要什麽證件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
1.婚姻狀況證明是指由有關組織或者單位出具的公民的婚姻狀況證明,書面內容包括已婚、未婚、離婚、喪偶、鰥寡、同居及其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性質、住址等。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司法機關、公證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具有法律效力。
2.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國務院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以來,取消了婚姻狀況證明。因此,在辦理買房、買車、出國等手續時,需要提供婚姻狀況證明的,可以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照片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每年超過65438+萬的辦案量,說明了它的價值和需要。這就要求民政部門在收到相關文件後,要和公安、住建部門協調,商討今後如何開具或註銷此類證明。
4.同時還說,結婚證是國家頒發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憑證,具有證明公民婚姻狀況的法律效力。政府應該加強對公民信息的收集和整合,建立查詢平臺,而不是讓公民出具其他證明。現在的技術完全有能力打破部門之間的限制,在範圍內聯網個人真實婚姻信息。
以上就是如何開青島市婚姻狀況證明,開青島市婚姻狀況證明需要什麽證件的全部內容。目前,我國公民在貸款、買房、買車、出國、繼承、搬遷、申請廉租房,甚至找工作時,都可能需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而且這些證明必須是其戶籍所在地開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