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符合法律援助的證明材料;
2、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
3.材料齊全、符合法定情形的,應當受理;
4.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受理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決定。
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如下:
1,有充分理由證明確實需要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2、受援人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務費。其中,農村屬於社會救助對象;城鎮家庭成員收入不超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且無其他收入來源;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範圍。
申請法律援助,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相關材料;
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申請仲裁或訴訟時,只有符合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後,才能向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其實主要有兩個條件,當事人有正當的維權理由並且處於當地低保標準。
法律依據:
法律援助條例
第四條
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工作。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地方律師協會應當依照律師協會章程,協助依照本條例實施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十條
公民有下列事項而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