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證明您需要幫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因經濟困難,無力或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由當地政府參照當地政府部門的規定執行)。
二、盲、聾、啞和未成年人作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作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殘疾人、老年人,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四、經審查批準的法律援助申請人或符合條件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過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法律援助活動的進展情況;受援人有事實證明法律援助承辦人員未正確履行職責的,可以要求更換承辦人員。
五、受援人因需要幫助解決案件或事項而獲得更大利益的,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
(壹)公民因經濟困難無法委托代理人辦理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7.請求治療工傷的;
8.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請求賠償的;
9.主張因家庭暴力產生的民事權益。
(二)在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