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電話營銷已經成為企業最有效的推廣方式之壹,其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主要是看其銷售的是什麽產品,是否涉嫌欺詐或騷擾等等。如果公司證照齊全,銷售與描述相符的商品並不違法。相反,如果公司欺騙買家,肯定會被工商部門查處,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刑事責任。其次,客戶電話號碼的來源。如果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就會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所以獲取手段必須合法。只要企業證照齊全,產品合法合規,不存在欺詐行為,客戶號來源正規,就不會違反相關法律,可以放心與客戶溝通。當然,我們必須控制頻率,以免打擾我們的客戶。在電話營銷中,如果獲取客戶資源的渠道不規範,包括出售、購買和提供,那麽買賣客戶資源信息的“交易”雙方都會受到刑事處罰。它既是客戶資源的賣方,也是買方的犯罪主體。然後在電話銷售中,對於同壹條客戶資源信息,我們會在正式獲取後再進行銷售,之後就不會重復統計數量了。但是,如果我們將相同的客戶資源信息出售給不同的買家,那麽我們需要重復計算信息量。在電話銷售中,確實是電話銷售人員過於頻繁或者在錯誤的時間給同壹個客戶打電話,可能構成騷擾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