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報警服務臺以維護公共秩序和服務群眾並重為宗旨。除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受理個人無力解決的群眾緊急求助。
110屬於緊急報警平臺,任何人不得占用平臺咨詢。
壹、110報警電話受理範圍:
1,正在進行或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強奸、傷害、盜竊、販毒、盜竊等等。
2、正在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突發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的公共秩序,賭博、賣淫、吸毒、聚眾鬥毆等。
3.火災和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為和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處理的事件。7.人們的各種求助。
8.發生輕微責任事故時。
9.遇到緊急情況,是不可能解決的。
10,想舉報違法犯罪線索的時候。
11.遇到人身攻擊可以求助。
110警用電話是公安資源。虛構警情等惡意騷擾行為將嚴重影響公安機關接警機制的正常運行,制約其職能的充分發揮。該行為幹擾了公安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肇事者進行治安處罰。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以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是指公安機關對違法情節輕微的相對人,通過警告和譴責其行為的違法性;
2.罰款;
3.行政拘留;
4.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5.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三、撥打110需要註意什麽?
1.壹定要盡快在最近的地方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和裝有電話的公用電話都應為報警提供方便。
2.報警時保持冷靜。不要因為突如其來的事件(案件)讓自己變得緊張和不清楚。報警的內容要真實,不允許謊報報警。不急、不難、不危險的事項,不要撥打110。
3.報警時要根據警員的提示提供位置(如果不知道具體地址,要提供大致方向和明顯標誌等。),並簡述呼救的基本情況(發生了什麽事,傷亡人數及程度,犯罪嫌疑人數量及特征,作案工作,交通工具,逃跑方向等。).
4、無特殊情況,報警後應在報警地點等候,並及時與民警和110取得聯系。如果有案發現場,註意保護,不要隨意翻動。除了搶救傷員,不要讓任何人進來。
法律依據: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第二十九條110報警服務臺接受求助的範圍:遇溺水、墜樓、自殺等情況。,公安機關需要緊急救助的;老人、兒童、智障人員、精神病患者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幫助在壹定範圍內尋找的;公眾處於危險之中,被孤立,需要立即援助;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
發生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以及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提前緊急處置的;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緊急求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