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理性是行政執法不可或缺的補充。首先,行政執法行為必須統壹,法律法規適用人人平等,不能有松有嚴,有輕有重;第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公正,不受無關因素的影響;三是行政執法決定必須尊重事實,不能作出不可執行的行政行為;第四,在合法性原則下,充分考慮管理對象的意願,使大多數管理對象能夠接受、理解和支持。
準確。準確性是保證案例正確性的關鍵。首先,適用法律必須準確,不能傲慢;第二,事實必須準確,證據必須確鑿,不能有脫節和含糊;第三,行政執法文書的敘述必須準確,必須能夠真實地表達行政機關的意圖,必須清晰易懂,不能產生歧義。
高效。行政執法具有很強的時效性。首先,實體法和執法程序法都有明確的時間規定,必須嚴格遵守;二是采取行政強制檢查、收集證據、扣押物品的時間必須緊緊圍繞執法的實際需要,強制權力不能無限濫用;三是行政執法(處罰)決定生效後,當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須立即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因此,行政機關必須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確保反應靈敏、決策果斷、指揮權威、處理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