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基數不同,賠償項目需要的文件如下:
(1)醫療費用: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藥費收據。
(2)誤工費:必須有醫院出具的妳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和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費證明。
(3)交通費用:需要車票。
(4)傷殘津貼:需提供傷殘證明。
(5)死亡賠償金:需提供死亡證明。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交通事故結案需要註意什麽?
1,分清雙方責任。
小交通事故可以忽略不計,反正損失會由保險公司賠償。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壹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系到交警隊的罰款,關系到要不要吊扣駕照,有時還關系到要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交通事故中,只要妳撞了人,司機壹般都有壹定的責任,妳要爭取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查看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就不應該賠償,保險公司不會賠償,交警隊也不會要求賠償。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或者詢問保險公司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是否可以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主要看交警隊結案時賠償項目是否可以結案。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相關證件。
在雙方各自的責任和需要賠償的項目確定後,需要對傷者進行賠償。註意:在向對方賠付時,壹定要取回相關單據,否則不要賠付,因為沒有這些單據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不同賠償項目需要的單據如下:醫療費用: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收據。誤工費:必須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養的證明(可以在診斷證明上寫清楚)和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費證明。交通:需要門票。傷殘津貼:需提供傷殘證明。死亡賠償:需要死亡證明。
4.找交通隊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證明。事故認定書要求明確雙方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補償執行證》要求寫清楚具體的補償項目和補償金額。這兩個文件是保險理賠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