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看守所人員的教育和武警的監管。
第二,實事求是把自己的問題說清楚,揭發犯罪同夥,舉報別人的犯罪行為。
三、認真學習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改造世界觀。
第四,搞好個人和環境衛生,保持房屋整潔。
按時作息,遵守學習、生活、勞動等各項制度。
第六,要互相監督,及時檢舉揭發他人的壹切不良言行。
六大禁令
1.禁止談論案情、寄信或策劃反對訊問、起訴和審判。
2.不準傳謠寫案,傳播反動淫穢言論。
第三,禁止稱王稱霸,打架鬥毆,欺侮他人,強占他人財物,吃他人食物。
禁止喧嘩、唱歌、演戲、跳舞、下棋、吸煙或賭博。
5.不要破壞公共財產或在墻壁、床板、書籍和報紙上亂塗亂畫。
禁止攜帶、制造、藏匿危險品。
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處分,責令反省。攜帶器械犯罪的,將依法嚴懲,有立功表現的,從寬處理。
被拘留者的權利和義務
1.未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停止行使選舉權的,允許其行使選舉權。選舉人民代表時,可以用流動票箱投票,也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有選舉權的選民代為投票。
2.有權在審判地點進行無罪辯護,有權有律師出庭辯護,被判處刑罰後有權上訴和申訴,但在辯護和申訴時不得無理取鬧或挑刺。
個人合法財產有不可侵犯的權利。
第四,該人在遭受酷刑、體罰、虐待或侮辱時有權起訴。
5.有權對管理教育或生活、勞動、健康提出合理化建議。
6.有受教育的權利。
7.有權治療疾病。
如有經濟困難,有權申請法律援助。
9.在押人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監規,服從管理,積極工作,完成任務。
文明監獄的條件
認罪服法,自覺改造。
2.嚴格遵守監規,改善秩序。
3.監獄幹凈、整潔、規範。
4.好好學習,互相幫助學好。
5.努力工作,出色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