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香港通過了禁止屠宰、銷售和食用狗肉的法律,違者可被罰款或監禁,是世界上這個法律非常嚴格的地區之壹。
如果在深圳吃狗肉,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對食用者罰款1000 ~ 20000元,對組織者罰款5000 ~ 50000元。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了比其他動物更為密切的關系,這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珠海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珠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永玲解釋貓狗能否食用時說,“雖然珠海在條例中沒有明文規定,但貓狗沒有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無法取得檢疫檢驗手續,所以貓狗是禁止食用的。”
如果在鄭州吃狗肉,根據《鄭州市禁止吃貓狗的通告》規定,對食用者罰款1,000 ~ 5000元,對組織者罰款5000 ~ 1,000元。
禁止吃狗肉的原因
對於人類來說,狗是情感的寵物,是為盲人指路、陪伴盲人的伴侶,是放牧、狩獵、搜救、禁毒、巡查、押運的工作夥伴,是忠誠的朋友和親密的夥伴。這在今天並不是壹個獨特的位置,因為狗從壹開始就與人建立了特殊的關系。著名動物學家康拉德·洛倫茨的著作《狗的家族》中提到,在人類馴化之初,狗與其他畜禽不同,它們是作為伴侶來使用的,而不僅僅是工具和食物。
此外,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數據,狂犬病在中國的分布與吃狗肉的習慣明顯呈正相關,而非寵物狗數量。全國狂犬病發病率最高的省份是廣西,有吃狗肉的傳統習慣。
壹方面是人吃了沒有完全滅活的病狗肉而感染,另壹方面在運輸和屠宰過程中也有感染的風險。因此,從公共健康和安全的角度來看,在食物來源相對充足的現代社會,狗已經不適合作為肉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