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福建省決定自2022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泉州各縣(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將上調240元。
調整後,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和1660元。與現行標準相比,每檔平均增加14。59%,年均增長6。24%。其中,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最低工資標準由1.720元上調至1.96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由1.570元上調至1.865438元。
按照月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工作時間最低工資標準也保持四檔,即21元和20。5元,19元,17。5元。與現行標準相比,每檔平均增加14。71%,年均增長6。29%。調整後,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18元調整為20。5元;安溪、永春、德化三縣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6。5元調整為19元。
最低工資標準有什麽特點?
1,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也包括勞動者供養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資率決定最低工資額;
3.最低工資決定了在職職工的最低工資要求。其中規定,用人單位向在職職工支付工資時不能低於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該協議無效,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綜上所述,就是邊肖對全州最低工資標準的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條例
第五條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
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參考當地職工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在已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職工與全日制職工在工作穩定性、工作條件、勞動強度、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