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它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整篇文章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損害和侵犯時的索賠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體現了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幸福和人格尊嚴等權利的平等保護。它關系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四條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健康權。第壹百零六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決定無償捐獻自己的人體細胞、組織、器官和遺體。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欺騙或者誘導其捐贈。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照前款規定同意捐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立遺囑。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的,自然人死亡後,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書面決定捐獻。第壹百零七條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或者人體遺骸。
違反前款規定的買賣無效。第壹千零壹條以言語、文字、圖像或者身體行為等違背他人意誌的方式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要求加害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措施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理,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和隸屬關系實施性騷擾。第1011條非法拘禁他人剝奪或限制他人行動自由,或非法搜查他人身體者,被害人有權請求行為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壹百零五條自然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險境地時,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