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現行刑法典中有12條規定法定刑包括死刑,即對於下列犯罪可以適用死刑:
(1)內亂罪(第77條第1款);
(2)誘導外來無患子罪(第81條);
(3)援助外國無患子罪(第82條);
(4)放火焚燒現有建築物罪(第108條);
(5)爆炸罪(第117條);
(6)浸泡現有建築物罪(第119條);
(7)顛覆火車致人死亡罪(第126條第3款);
(8)嚴重威脅交通罪(第127條);
(9)在水道中中毒死亡(第146條);
(10)殺人罪(第199條);
(11)搶劫罪致死罪(第二百四十條);
(12)劫匪強奸致死(第241條)。
此外,特別法中有四項規定包含死刑,即死刑可以適用於下列犯罪:
(1)使用爆炸物罪(禁爆刑第1條);
(2)決鬥致死(《決鬥法》第3條);
(3)劫持航空器罪及其他致死罪(《劫持航空器罪及其他罪法》第2條);
(4)致使航空器墜落致死罪(《劫持航空器罪法》第二條第三款等。);
(5)殺害人質罪(《懲治劫持人質法》第4條等。).
上述法律中,只有刑法第81條規定的死刑是絕對確定的法定刑,其他罪名規定的死刑只是可選刑。
法律依據
日本現行刑法典中有12條規定法定刑包括死刑,即對於下列犯罪可以適用死刑:(1)內亂罪(第77條第1款);(2)誘導外來無患子罪(第81條);(3)援助外國無患子罪(第82條);(4)放火焚燒現有建築物罪(第108條);(5)爆炸罪(第117條);(6)浸泡現有建築物罪(第119條);(7)顛覆火車致人死亡罪(第126條第3款);(8)嚴重威脅交通罪(第127條);(9)在水道中中毒死亡(第146條);(10)殺人罪(第199條);(11)搶劫罪致死罪(第二百四十條);(12)劫匪強奸致死(第24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