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會是日本的地方組織,其使命與日本法律協會相同。律師協會是法人組織。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在各地區法院的管轄範圍內設立。目前,除了東京的三個法學會之外,法學會的成員都是所在轄區的律師。只有十幾個小律師。法律協會必須制定自己的規則,在日本法律協會註冊,並接受日本法律協會的指導和監督。法學會有1個會長和幾個副會長。此外,還有資格審查委員會、懲戒委員會、紀律委員會等專門機構。律師協會在日本律師制度中起承上啟下的作用,是審查律師資格,指導律師開展業務,直接監督律師活動。
日本律師的工作機構是“律師事務所”。日本的律師都是自由職業者,所以很多律所都是個人。個別律所的名字前面都是律師的名字,比如山田律師事務所,鳩山律師事務所。這些事務所有的有專門的辦公室,有的設在律師家裏。除了單人經營的律師事務所,還有幾家合夥的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事務所實力雄厚,競爭力強,有利於律師專業水平的提高,受到公民的信賴。因此,近年來,這類律師事務所發展迅速。除了個人或者合夥律師事務所,律師也被聘請到律師事務所工作。這些律師大多是新手,在從業期間已經成熟,為以後獨立成立律所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