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人打警察耳光,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行為人治安行政處罰;
2.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被打時如何鑒定傷情:
1.傷害案件發生後,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會要求公安機關進行鑒定;
2.傷者收到委托書後,應親自到當地法醫診所,憑委托書請法醫進行鑒定。法醫接受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和檢查。對於只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壹般會立即出具鑒定結果;
3.在法醫門診完成檢查診斷後,傷者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
4、壹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公安機關法醫部門領取,領取後公安機關將鑒定結果告知傷者;
5.傷情鑒定的復議由上壹級公安機關法醫進行。壹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壹次。特殊情況下,經復議,受害人仍有異議的,公安機關可以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會診,會診結果為最終結果。
綜上,輕傷鑒定後,派出所應對打人者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應當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羈押,報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如果嫌犯逍遙法外,就應該將其逮捕歸案。在此期間,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檢察院公訴部門將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180條
同壹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確定相同數額的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