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獎勵激勵機制
高層管理者的報酬激勵壹般由固定工資、股票和股票期權、養老金計劃等組成。其中,固定工資的優點是穩定可靠無風險,可以作為基本保障,但缺乏靈活性和激勵性。
(二)企業控制權的激勵機制
企業控制權通常會對高層管理者產生激勵作用,使其擁有享受職務消費的特權,給高層管理者帶來正式報酬激勵之外的物質利益。因為高層管理者的效用不僅僅是貨幣商品,還有非貨幣商品,比如豪華的辦公室、令人向往的員工、官方的觀光景點等等。
剩余優勢的激勵機制
剩余控制權是指事先在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如何使用的權力,是在最終合同中規定的特殊用途之外決定如何使用資產的權利。剩余控制權壹般由所有者的代表董事會擁有,如總經理任免、重大投資、兼並拍賣等戰略決策權。剩余控制權決定了企業控制權的授予。
(四)聲譽或榮譽激勵機制
公司治理中除了物質激勵,還有精神激勵。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壹直非常重視他們長期職業生涯的聲譽。良好的職業聲譽是激勵高層管理者努力工作的重要因素。第壹,聲譽或榮譽促使高層管理者獲得社會贊譽和地位,有成就感和心理滿足感。第二,名譽和榮譽明天會帶來金錢收入。高層管理者的預期貨幣收入與聲譽之間存在替代關系。
(五)聘用和解聘激勵機制
對高層管理者行為的雇傭和解雇激勵,是通過經理人市場的競爭,由資本所有者自由選擇經理人來實現的。被聘用的管理者不僅要承受來自外部經理市場的競爭壓力,還要應對來自公司內部下屬的競爭威脅,這使得被聘用的管理者面臨著被解聘的潛在危機。聲譽往往是管理者被錄用或解雇的重要條件。高級經理越重視自己的聲譽,雇傭和解雇的激勵效果就越大。
(6)知識激勵體系
為高級管理人員提供更新知識和獲取新信息的機會,從而增強他們的業務能力和自信心。如定期送他們到大專院校深造,提供與各種同行專家學者教授交流學習的機會,建立高效的信息網絡,訂閱相關的書報雜誌等。
約束機制:
從內部約束來看,首先是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憲法,可以約束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行為。第二是契約約束。任何為公司服務的人都必須簽合同,合同必須非常嚴格。第三是偏好約束。並不是所有的高層管理者都熱愛風險,或者都是為了錢而努力,或者都有“高尚的情操”。因此,偏好約束非常重要;第四是制度約束。把公司董事會建立成壹個真正能在公司經營和各方面發揮作用的組織;第五,約束體現在激勵上。
從外部約束來看,首先是法律約束。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的整體行為,但沒有限制公司的主要利益。因此,應建立相關的人力資本法律。職業經理人和企業家是非常重要的社會群體,必須受到相應法律的規定和調整。其次是市場制約。完善人力資本市場,高層管理者的招聘和選拔必須有明確的標準和界定的範圍;三是道德約束。任何高級管理人員都必須有職業道德;最後是新聞媒體的約束。但是壹定要選擇好出發點,最終目的是保證公司的發展,而不是為了達到某種新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