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何看待「父親給女兒取名「北巖易雲」,導致無法報名」?

如何看待「父親給女兒取名「北巖易雲」,導致無法報名」?

從法律上講,公民有姓名權,也就是可以決定自己的名字。在嬰兒期,這個權利由監護人行使,沒有問題。雖然任何權利都不是無限的。但是姓名權的邊界在哪裏?但是,法學理論和司法實踐都沒有明確的說法。為此,有壹些比較典型的案例,比如趙C姓名權案_百度百科(案例在本答案底部)。兩個月前,全國人大常委會解決了這個問題,就是民法通則第99條第1款和婚姻法第22條的解釋草案。雖然這個草案還沒有生效,但是按照我國的立法慣例,既然是以“草案”的名義出臺,這個事情就是最後定案了。在這份最終草案中,全國人大明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但原則上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隨母姓。草案還規定,公民行使姓名權時,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眾利益。允許使用父姓或母姓以外的姓氏的情況只有三種:(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和血親的姓氏;(二)因法定贍養人以外的人贍養而選擇贍養人姓氏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的。此外,少數民族公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文化傳統和習俗選擇自己的姓氏。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這壹規定的解釋是:“姓氏反映血緣傳承、倫理秩序和文化傳統,公民對姓氏的選擇涉及公序良俗。第壹,姓氏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華文明五千多年的綿延歷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公民隨父姓或隨母姓是中華姓氏文化的重要體現,應該很好地傳承下去。其次,在相當長壹段時間的中國姓氏文化演變中,“名”中的姓也具有“他婚”的功能,是血緣關系的標誌。公民隨父姓或隨母姓,在中國有著深厚的倫理基礎,並被社會普遍遵循。第三,世界上很多國家都通過立法明確子女應該隨父姓還是隨母姓。基於以上,通過法律解釋,明確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母姓,符合中國傳統文化和倫理道德,符合絕大多數公民的意願和實踐做法。"
  • 上一篇:日本有什麽好處?
  • 下一篇:如何在網上申請身份證?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