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的意見》三。積極探索在線服務新模式,活躍新的消費市場。
(1)大力發展綜合在線教育。構建線上線下教育常態化融合發展機制,形成良性互動格局。允許購買和適當使用符合條件的社會化、市場化的優秀網絡課程資源,探索納入部分教育階段的日常教學制度,在部分學校先行先試。鼓勵更多投資和教師培訓,試點基於在線智能環境的課堂教學,深化“三課堂”應用的普及。完善在線教育的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監管、市場準入等制度規範,形成優質在線教育資源供給。(教育部牽頭)
(2)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用互聯網優化就醫體驗,打造健康消費新生態。進壹步加強智慧醫院建設,推進網上預約檢查。探索檢查結果、網上處方信息等互認制度,探索建立和完善以患者為主導的醫療數據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和完善網上醫療糾紛處理方式。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規範和推廣慢性病互聯網隨訪咨詢、遠程醫療、互聯網健康咨詢等模式。支持平臺在醫療、健康管理、養老保健等領域協同發展,培養健康消費習慣。(國家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鼓勵發展便捷的網上辦公。打造“隨時隨地”的線上辦公環境,在部分行業形成對線下模式的常態化補充。支持遠程辦公應用推廣和安全可靠的在線辦公工具研發,滿足多方協同辦公和異地協同辦公的日常需求,有效支撐工作效率提升、業務協同模式創新和業務組織模式變革。推動完善電子合同、電子發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數字化應用的基礎設施,為網上辦公提供有效支撐。(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商務部、國家保密局、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不斷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推動形成多方參與、高效聯動、信息共享的現代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結合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完善政府與社會協同治理機制,構建政企數字化供應鏈,以數據流引領物質流、技術流、人才流、資金流,有效支撐城市應急、治理和服務。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水電網絡等城市設施智能化改造。結合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和生產力布局,加快5G、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聯網應用標準,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區域壹體化數字治理和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