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國家的憲法相比,英國憲法有以下特點:
1.英國憲法是不成文的。英國憲法最大的不同在於,它從未以單壹法典的形式出現,而是由13和14世紀以來不同時期采用的各種形式的各種成文或不成文的法律組成。主要是大憲章、人民公約、權利請願書、權利法案等。
2.英國憲法是壹部靈活的憲法。英國制定和修改憲法文件的程序與普通法律相同,其法律地位與議會制定的其他法律相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英國憲法的非法編纂,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壹個議會能夠約束其繼任議會,沒有壹個議會能夠改變其前任議會的立法。這樣,在英國政治實踐中就很難形成憲法限制或權力的統壹模式。
3.政治習慣的作用。政治習慣是在長期的政治實踐中形成的,為人們所認可和接受。在英國,政治習慣是幾個世紀有意識努力的結果。這樣的政治習慣包括:國王必須任命下議院多數黨領袖組建政府,內閣必須對議會負責並向議會報告工作。這些習慣被政治實踐者們小心翼翼地遵守著,以至於它們成為了英國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英國不是壹個嚴格分權的國家。首相可以被認為是當代英國政壇最有權力的人。首相是政府首腦、內閣主持人、國會議員和女王的最高政治顧問。總理、內閣和議會之間的關系如下:
議會(多數黨)
↓衣領↓
↓袖子↑
總理-領導人-內閣-領導人-政府
與其他國家相比,英國的政治制度既古老又有特色,主要體現在它的君主與民主相結合,以及“議會第壹”的議會內閣制。
英國的選舉制度是單壹選區以相對多數票勝出,對兩大黨有利。總的來說,贏得大選的大黨沒有拿到總票數的50%,但當選席位過半,單獨執政。無論工黨還是保守黨獲勝都是如此。自由黨受害最深。它贏得了很多選票,但它獲得的議會席位很少,這與選票完全不成比例。(自由黨於1988年與從工黨分裂出來的社會民主黨合並,改名為自由民主黨)。
英國的兩黨制並不是鐵板壹塊、十全十美的,也有很多弊端。首先,兩黨制產生的執政黨不能完全代表民意。英國的兩黨制是由英國的選舉制度保證的。英國現行的選舉制度是單選區資格制,勝負是由大選贏得的席位數決定的,而不是由票數決定的。這就造成了這樣壹個矛盾的現象:有時候反對黨會比執政黨獲得更多的選票。其次,兩黨制對小黨的成長發展極為不利。這個小政黨在選舉中的得票率與其在下院的席位不成比例。第三,兩黨制使英國在政治上變得保守。最後,兩黨制助長了英國公眾的政治冷漠傾向。兩大壟斷政權讓很多不喜歡兩黨的人別無選擇。在大選中,這些人有的投了他不討厭的大黨,而相當壹部分選民根本不投票。投票率低是英國的壹個突出現象。雖然投票率在整個西方國家有下降趨勢,但英國是最低的國家之壹。
今年的英國大選打破了兩黨制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