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法基本原則的特征:
1.普遍性:①貫穿所有行政法,在各類行政法律規範中起指導和指揮作用;②貫穿行政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監督。③適用於各種行政法律關系。
2.獨特性:這些原則不同於民法、刑法和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3.根本性:這些原則是行政法中其他原則和規則的基礎。
4.穩定性:作為基本原則,不能隨意改變,而是具有穩定性和指導性的核心思想。
5.概括性:基本原則是行政法壹般規則的理論抽象和概括。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概括如下:
1,依法行政原則
2、合理行政的原則
3、正當程序原則
4.高效便捷的原則
5、誠實守信原則
6、權責統壹的原則
第三,中國的依法行政原則包括兩個方面:遵守現行法律和依法授權。
1.行政機關必須遵守現行有效的法律。這方面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實施行政管理,禁止行政機關違反現行有效的立法規定。壹是行政機關的任何規定和決定都不得與法律相抵觸,行政機關不得作出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規定和決定。行政機關的規定、決定違法的,不能取得法律效力。第二,行政機關有義務積極履行和強制執行現行有效法律規定的行政義務。行政機關不積極履行法定的作為義務是違法的。
2.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授權活動。這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沒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範圍的行政案件,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