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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進司法為民、正義、公平、公信?

推進司法公開的對策和建議;

(壹)提高認識,準確把握推進司法公開的目標和要求。

司法公開是我國憲法和三大訴訟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應當作為法院的中心工作。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現階段推進司法公開的重大意義,樹立正確的司法公開觀,深入理解和認同司法公開。在此基礎上,準確把握推進司法公開的目標和要求:以實現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為目標,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公開的新要求新期待為動力,著力建設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以更高標準在更高層次、更廣領域進壹步深化司法公開,全面提高司法為民水平,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二)著力推動司法公開工作向縱深發展。

壹是在司法公開的深度、廣度和均衡發展上下功夫。推進審判過程公開,及時告知當事人案件受理、庭審信息、保全措施等重大程序事項,嚴格執行公開宣判制度,建立健全公開聽證制度和案件信息同步查詢制度。推進裁判文書公開,明確裁判文書範圍,加強裁判文書公開,拓展裁判文書公開渠道,推進裁判文書數據庫建設,推進裁判文書網上公開,完善裁判文書公眾查閱制度。推進執行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案件執行措施、評估拍賣信息和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定義務信息,不斷完善執行案件信息查詢系統。

二是努力豐富和創新司法公開的形式和載體。構建全方位、多元化、實時化的司法公開平臺,向公眾和當事人全面公開法院工作和案件信息。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完善“壹站式”服務功能,及時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指導。要加強司法公開的信息化建設,用先進的科學技術推動司法公開的擴大。應建立豐富完善的白皮書制度,全面細致地向社會展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發現的問題和司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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