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戶口遷出手續
離婚後,夫妻雙方往往需要遷移戶口,以避免因戶口問題而再牽扯到對方。既然要知道戶口遷出的相關手續,這裏我就簡單介紹壹下2018戶口遷出的手續: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首先妳要向妳現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部門出具遷出證明, 且本人或戶主在遷出前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出證明,註銷戶口。 辦理移民手續,遷移公民。自到達遷入地起,城市3日內,農村10日內,由本人或戶口本主持遷移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移登記,上交遷移證。不同的省和地區對戶口登記的程序作了更具體的規定。如果不知道戶口怎麽遷,也可以咨詢當地公安戶籍管理機關。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婚姻相關糾紛涉及面廣,每個離婚案件都有不同的特點。如果戶口遷出出現糾紛,需要通過法律維權。我建議妳聘請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介入案件,這樣可以更好的規避風險。
二、如何辦理報名手續?
戶口,或稱戶籍,是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件。公民遷出戶口管轄地,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遷居,應當自到達之日起,城市3日內,農村65,438+00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並交驗遷入證明。壹般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登記手續:首先攜帶人才中心集體戶口卡和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申請遷入。原籍派出所出具準予遷入證明。第二,憑遷入證明,攜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索要遷出證明。第三,憑遷出證明並在遷出證明有效期內,攜帶身份證到原派出所落戶。
本文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流動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城市應當在三日內,農村應當在十日內交驗戶口遷入證明。沒有遷移證的公民持以下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1。復員、轉業、退伍軍人應當持有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級以上軍事機關出具的文件。2.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當持有中國人民的護照或者入境證件。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應當持有釋放機關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