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瑟古德·馬歇爾生平年表

瑟古德·馬歇爾生平年表

(本文來源於美國國務院國際信息局出版的出版物《為所有人伸張正義:瑟古德·馬歇爾的遺產》。)

1908:出生於馬裏蘭州巴爾的摩。他就讀於塞繆爾·柯勒律治·泰勒小學和布克·華盛頓初中。

1921-1925:就讀於色高和培訓學校。學校於1923更名為弗雷德裏克·道格拉斯高級中學。

1929:嫁給薇薇安·布雷。

1930:以優異成績畢業於賓夕法尼亞州林肯市的林肯大學。

1933:以班級第壹名的成績畢業於霍華德大學法學院。

1934:開始為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全美有色人種協進會)巴爾摩分會工作。

1935:與導師兼好友查爾斯·漢密爾頓·休斯頓合作,贏得了第壹個重大民權案件──默裏訴皮爾遜,廢除了馬裏蘭大學法學院的種族隔離制度。馬歇爾因為他的種族而被禁止進入法學院。

1936:成為紐約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特別法律助理。

1940-1961年:擔任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首席律師。1940在最高法院打贏了第壹場官司:錢伯斯訴佛羅裏達。馬歇爾贏了32個案子中的29個。

1950:在最高法院贏得了兩起研究生院種族隔離的案件── Sweatt訴Painter和maclaurin訴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理事會(McLaurin訴俄克拉荷馬州執法者)。

1951:赴韓國、日本調查美軍種族歧視指控。他的報告指出,軍隊中普遍實行嚴格的種族隔離。

1954:打贏布朗訴教育委員會壹案,這是壹場劃時代的法律訴訟,結束了美國學校的法律種族隔離。

1955 2月:妻子薇薇安去世。

1955 65438+2月:已婚Cecilia A. Suyat他們婚後育有兩個兒子:小瑟古德和約翰·威廉。

1961年:被肯尼迪總統提名為美國上訴法院(第二巡回)法官。* * *作出了112項裁決,所有這些裁決都得到最高法院的維持。

1965:被約翰遜總統任命為美國司法部長;從1965到1967,他代表美國政府打贏了19起訴訟中的14起。

1967:成為第壹位被任命為美國最高法院法官的非洲裔美國人。1967至1991,任最高法院法官。

1991年:最高法院退休。

1993:在馬裏蘭州貝塞斯達去世,享年84歲。

  • 上一篇:法院執行庭的執行壹直無效怎麽辦?
  • 下一篇:社保卡的初始密碼是哪6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