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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司法廳的主要職責

山東省司法廳的主要職責:

(壹)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草案;擬訂全省司法行政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全省監獄工作。

(三)負責全省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和監督全省勞動教養工作的實施;指導和監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省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五)負責對全省律師和公證員的指導和監督並承擔相應責任。

(六)指導和監督全省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和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

(七)按照規定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省仲裁機構的登記註冊。

(九)負責全省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註冊管理。

(十)監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

(十壹)負責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的管理。

(十二)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監督;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山東省司法廳領導分工

王本群廳黨組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組書記、第壹政委。

主持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全面工作,聯系廳政治部、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池麗華堂黨委副書記、副主任

分管法制宣傳司、政策法規司。

馬陵西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分管基層工作辦公室、社區矯正工作辦公室、司法鑒定管理辦公室。

齊延安會堂黨委委員、副主任,省戒毒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省戒毒管理局的全面工作。

巡視員吳西慶

分管省法律援助中心、濟南市齊魯公證處。

馮俊庭黨委委員、副主任,省律師協會黨委書記,省公證協會黨委書記。

分管律師管理處和公證管理處,主持省律師協會和省公證協會黨委工作。

王立軍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省監獄管理局的工作。

李會堂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負責政治部和直屬機關黨委的工作。協助王本群同誌聯系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負責幹部培訓工作。

丁新賢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省監察廳駐省司法廳監察專員。

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監察室。

副巡官劉渺

負責辦公室和設備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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