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後的原因。商家不願意開發票,原因很簡單,偷稅漏稅。因為經營者繳納的稅款是根據經營收入的多少來確定的,所以發票是經營的壹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包括:
(壹)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制作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不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存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單位和個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物憑證或者發票等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違反發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包括:
(壹)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制作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不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存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