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根據語言的表達方式分為有聲語言和無聲語言。
口語是指人類發聲器官所表達的語言,壹般理解為口語。這種語言通過人類聽覺來交流思想和信息。
無聲語言是指人體、體態等非發音器官所表達的語言,壹般解釋為行為語言。這種語言借助於人的視覺傳達信息,表達態度。在商務談判過程中巧妙地使用這兩種語言可以產生和諧互補的效果。
(二)根據語言表達的特點,分為專業語言、法律語言、外交語言、文學語言、軍事語言等。
1.專業語言。它指的是壹些與商務談判有關的術語。不同的談判業務有不同的專業語言。比如產品購銷談判中有供求市場價格、質量、包裝、裝運、保險等專業術語;工程建設談判中有造價、工期、開工、竣工、交付等專業術語。這些專業語言簡單明了,針對性強。
2.法律語言。指商務談判中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款,不同的商務談判業務應使用不同的法律語言。每壹種法律語言及其術語都有特定的含義,不能隨意解釋和使用。法律語言具有規範性、強制性和普遍性的特點。通過法律語言的使用,可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外交語言。它是壹種靈活的語言,其特點是模糊性、緩沖性和幽默性。在商務談判中,恰當地使用外交語言既能滿足對方自尊的需要,又能避免有失禮儀;既能說明問題,又能留有進退的余地。但過度使用外交語言會讓對方覺得缺乏合作的誠意。
4.文學語言。它是壹種富有想象力的語言,特點是生動活潑,優雅幽默,應用廣泛。在商務談判中恰當地使用文學語言,不僅可以生動形象地說明問題,還可以緩解談判中的緊張氣氛。
5.軍事用語。它是壹種命令式語言,具有簡單、自信、幹脆的特點。在商務談判中,適時使用軍事語言可以增強信心,穩定立場,加快談判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