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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月份開始執行公房差價換房新政了嗎?

新措施從2019 12 1開始實施,壹些新條款的加入也印證了我們之前的推斷。這個房屋交易領域的重磅炸彈,自誕生之日起就引起了上海市民的普遍關註。雖然房價已經穩定了壹段時間,但住房政策的變化始終是市民的頭等大事。

房屋使用權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制度的產物。

長期以來,在小產權房限購的環境下,房屋使用權不受限制的購買和低廉的稅費受到了“消費者”的青睞。這壹特點使得其市場單價甚至高於同地段的產權房價格。

上海自去年7月份短暫停止使用權房交易後,出臺了壹個臨時文件,規定個人手中的壹套使用權房不能再購買,且購買後五年內不能出售。

最後,6月19,10,10,上海市政府發布了《上海市公有住房差價換房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從6月2019,12,1起實施,新增部分條款已逐壹確認。

這個房屋交易領域的重磅炸彈,自誕生之日起就引起了上海市民的普遍關註。雖然房價已經穩定了壹段時間,但住房政策的變化始終是市民的頭等大事。瀏覽了主流平臺上市民的主要評論,主要有五個關註點:

1.還能買嗎?

2.怎麽才能買到?

3.稅收增加了嗎?

4.已經買的房子有什麽影響?

5.這樣房子會漲還是會跌,有什麽解決辦法嗎?

限購政策主要來源於新辦法第十條第壹款和第二款。原文如下:

“本市戶籍家庭擁有2套(套)及以上住房(含公有住房租賃權和住房產權),不得通過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差價交換方式取得公有住房租賃權。

具有本市戶籍且18周歲以上的單身人員擁有1套(套)及以上(含公有住房租賃權和住房產權),不得通過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差價交換方式取得公有住房租賃權。"

用白話來說就是:

“本市戶籍家庭擁有2套以上住房(含產權房和使用權房),只能換取使用權房,不能再次購買。

本市戶籍18周歲單身個人擁有1套以上住房(含產權房和使用權房)的,只能交換使用權房,不能再次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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