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是違法的,因為存在消防和治安隱患,也不符合租賃面積的要求。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除外,且住宅用戶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出租房屋及附屬設施應當符合消防、治安、防災、衛生等標準和要求,具備供水、供電等必要的居住條件。
住宅室內裝飾活動中,禁止下列行為:
1.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變更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
3.將承重墻上的門窗原尺寸放大,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墻體;
4.損壞房屋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5.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建築主體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頂、樓板、梁、柱、支撐、墻體、連接節點和地基。本辦法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自身重量和各種外力傳遞給基礎的主要結構構件及其連接節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綜上所述,群租是違反法律法規的。根據《房屋租賃條例》規定,不得破壞原有結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至少以壹個房間為壹個小出租單元,出租屋內人均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具體可根據當地租賃規定執行。如果有人群租房,可以去當地房管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上海市住宅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間超過10間或者出租房屋超過15間的,出租人應當建立管理制度,明確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信息登記簿或者登記制度,並將相關登記信息報送公安部門備案。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住宅房屋不得出租作為單位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