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覺得油煙太大,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
2.妳可以向衛生部門投訴他們有健康問題,請有關部門檢查他們是否有餐飲業準入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
3.如果有占道的問題,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
4、關於噪音擾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高音喇叭、社會生活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舉報,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公眾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
第壹,構成妨害的條件:
1,壹級生活區夜間測得50分貝以上,二級生活區夜間測得65分貝以上。只要超過晚上9點或者10點,就是擾民,屬於噪聲汙染。如果有這些類別中的行為,它是擾亂人民。
2.小區裝修時間為12至14,19至次日7點。各省規定的時間不壹樣,但都差不多,居民正常休息時間都算擾民。允許整修時間為7: 00至12,14至19。
3、165438+晚上0點到第二天早上7點,分貝高於80分貝,擾民。
二、令人不安的過程:
1,各地環保部門投訴;
2.報警;
3.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聲排放和作業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噪聲汙染防治的權利。產生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噪聲汙染。
第六十壹條
文化娛樂、體育、餐飲等場所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減少噪聲汙染。
第七十條
對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的社會生活噪聲擾民行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勸阻和調解;
勸阻、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負有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舉報或者投訴,接到舉報或者投訴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
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