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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變更撫養權的條件是什麽?

1.申請變更撫養權的條件離婚後壹方或雙方因工作或生活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而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的案件有哪些?總結起來,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原養父母因經濟困難、失業或患病,無力繼續撫養子女。據統計,離婚案件中,雙方婚姻持續時間在8年以下,離婚時子女不滿6歲的比例超過80%。對於這類案件,考慮到孩子還小,由女方撫養更合適,法院壹般傾向於將孩子交給女方撫養。但是,隨著子女的成長,子女的教育、醫療等撫養成本不斷增加,很多原本獲得子女撫養權的當事人由於失業、患病等原因,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無力繼續承擔子女的撫養費用。(二)原養父母外出工作生活,難以照顧子女的。原取得子女撫養權的當事人,離婚後為了謀生,不得不長期在外地工作生活,但這些子女的戶口並沒有隨照顧人遷到新的工作生活地,導致子女無法在照顧人新的工作或生活地的學校就讀,而是仍留在戶口所在地繼續學業。這樣,照顧者實際上很難照顧他們的未成年子女。為了讓子女得到父母良好的照顧和呵護,方便原照顧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權。(3)無監護權壹方移居香港或國外,要求中國居民隨子女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區的情況日益增多。由於無撫養權的壹方要移民到相對發達的國家或地區,要求子女隨其生活,是希望子女能得到更好的學習和生活條件,起訴變更撫養權的案件也越來越多。第二,協議離婚可以變更撫養權嗎?首先,父母雙方可以通過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都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變更子女撫養關系。雙方已達成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協議,只要不存在違法事項和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問題,就應該允許。其次,變更子女撫養關系協商不成的,應當另行起訴。離婚後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也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的判決或對調解協議的更正,而是在處理原離婚案件中當時並不存在的子女撫養問題上出現了新的情況。因此,應單獨起訴壹個新案件。第三,有法律上的原因,應當支持變更撫養關系。具體法律原因:1、與孩子共同生活的壹方* * *因嚴重疾病或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孩子;2.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壹方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其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的;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意與對方共同生活,且對方有撫養能力;4、有其他正當理由變更的。有上述情形之壹,壹方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其實離婚後變更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可以的。當然,實際要求變更的不壹定是之前沒有取得撫養權的壹方。對於因為自身情況獲得撫養權的壹方,不具備照顧孩子的能力。此時他也可以請求變更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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