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法的主要特征
它是在法官司法判決、成文法和成文法的基礎上創設的,是法官司法智慧和經驗的結晶。它由法官直接適用,不經過國家立法程序。
2.判例法的形成
英美法系國家根據壹個國家的歷史法律傳統和特定的社會需要,出現了判例法制度。
3.普通法系的主要發展判例法。
在英國普通法傳統的影響下,普通法系國家普遍認為判例法才是真正的法律。在英國歷史上,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使用大量的過往案例作為其判決的依據,從而形成了判例匯編制度。經過長期實踐,匯編的案例得到了國家的認可,成為正式的法律淵源。
4.成文法和判例法是相輔相成的。
在大陸法系國家,法國、德國、意大利也重視成文法的制定和解釋。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時,通常先制定成文法,然後法官根據成文法審理案件,形成判例。經過長期的實踐檢驗,判例被立法機關認可,成為正式的法律淵源。
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1,擴大法律條文的適用範圍
通過解釋和適用法律條款,法院可以將適用範圍擴大到其他類似案件。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規定適用於類似案件。
2.填補法律漏洞
法院可以通過解釋和適用法律條文來填補法律漏洞,使其更加完善和明確。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來解釋和適用壹項法律規定,使之更加符合實際情況。
3.澄清法律概念
法院可以把法律概念說清楚,讓它變得越來越清晰。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以根據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對法律條文中的壹個概念進行解釋和適用,使之更加準確和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