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術語“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和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人是與自然人對稱的概念,是指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組織。
2、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客體,也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
它是聯結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義務的中介。沒有法律關系客體的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系。因此,客體是任何法律關系的基本要素。
要成為法律關系的客體,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壹定是壹種資源,能滿足人的需求,所以才算有價值。
(2)它必須具有壹定的稀缺性,不能被需要它的人無償占有和使用。
(3)它必須是可控的,這樣才能被出於某種目的需要它的人占有和使用。
擴展數據
主題類型
在中國,根據各種法律的規定,可以參與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以下幾類:
1,公民(自然人)。這裏的公民不僅指中國公民,還包括在中國居住或經營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機構和組織(法人)。這主要包括三類:壹是各種國家機關(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等。);二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第三,政黨和社會組織。
3.國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作為壹個整體可以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例如,作為主權者,國家是國際公法關系的主體,可以成為對外貿易關系中的債權人或債務人。在國內法中,國家作為法律關系主體的地位比較特殊,有別於普通公民和法人。
4.外國人和外國社會組織。外國人、無國籍人和外國社會組織,基於我國的有關法律和我國與有關國家的簽證條約,也可以成為我國某些法律關系的主體。
5.夥伴關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