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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可交換債券?

您好,所謂可交換債券,是指上市公司股東將其股份抵押給托管機構(或登記結算公司)後發行的公司債券。債券持有人可以根據約定的條件,在未來壹定期限內發行債券時,用其公司債券換取股東抵押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交換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股東依法發行的,可以在壹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條件兌換為該股東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債券。

可交換債券類似於可轉債,因為投資者持有債券,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決定是否轉換為股票。可轉債轉股的股票不是原上市公司發行的,但可債轉股的股票是上市公司已發行並持有並委托托管的股票。

可交換債券壹般發生在母公司與控股上市子公司之間,即母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在轉股期內轉換為上市子公司的股份。母公司在發行債券前,需要凍結其在指定機構的上市子公司股份,作為可交換債券的抵押品。可交換債券的條款與可轉債非常相似,發行要素通常包括:票面價格、利率、換股比例、發行期限、可回售條款、可贖回條款等。

可轉債和可交換債本質上沒有區別。它們都是債券嵌入看漲期權、修正轉換期權、贖回期權和回售期權後形成的復雜衍生品。可交換債券發行征求意見稿還指出,可交換債券的主要條款參照可轉債發行條款執行,修訂條款、贖回條款、回售條款的設計與相應的可轉債設計無實質性區別。

在歐洲國家,可交換債券被廣泛應用於普通融資、減持股權套利、並購等資本項目,其形式也在不斷創新。發行人在境內外發行可交換債券,標的股票也可以是境內或境外發行人持有的股權。可交換債券常被大股東用來減持公司股份,以避免因大量拋售而對股價造成太大沖擊;很多企業為了提高透明度,向其他方向發展,會發行這種債券,解除公司之間的相互控制。

在中國香港,和記黃埔兩次發行可轉債減持沃達豐,這兩次減持都順利完成。

在美國,可交換債券發展迅速。在1980,它只占與權益相關的債券的6%,但到了1998,它已經占了50%。

這些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使用這些信息來取代他們的獨立判斷或僅根據這些信息做出決策。如果他們自己操作,請註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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