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質量檢驗證書是出口商品交貨結匯和進口商品索賠結算的有效憑證;商品法定檢驗證書是進出口商品報關、輸出、輸入的法定憑證。商檢機構簽發的放行單和報關單上加蓋的放行章與商檢證書具有同等的通關效力;簽發的檢驗通知與商品檢驗證書性質相同。
2.重量或數量檢驗證書是出口商品結匯、簽發提單和進口商品理賠的有效憑證;出口商品重量證書也是對外報關征稅和計算運費、裝卸費的憑證。
3.獸醫檢驗證書是出口動物產品或食品經檢疫合格的證明。適用於凍畜肉、凍禽、凍畜罐頭、凍兔、生皮、羊毛、天鵝絨、豬鬃、腸衣等出口商品。是國外交貨、銀行結匯、進口國清關的重要單據。
4.衛生/健康證書是證明出口供人食用的動物產品和食品已通過衛生檢驗或檢疫的文件。適用於腸衣、罐頭、凍魚、凍蝦、食品、雞蛋、乳制品、蜂蜜等。是對外發貨、銀行結匯、清關的有效憑證。
5.消毒檢驗證書是出口動物產品經過消毒以確保安全衛生的證明。適用於豬鬃、馬尾辮、獸皮、山羊毛、羽毛、人發等商品,是對外交割、銀行結匯、對外清關的有效憑證。
6.熏蒸證書是用來證明出口的谷物、油籽、豆類、獸皮等商品,以及包裝用木材和植物填充物經過熏蒸和除害處理的證書。
7.殘損檢驗證書是證明進口貨物受損的證書。適用於進口貨物殘損、短少、汙損、毀壞的情況;它可以作為收貨人向托運人、承運人或保險人索賠的有效憑證。
8 .積載鑒定證書是證明船舶和集裝箱裝載部門正確積載積載貨物的證書,作為證明履行運輸合同義務的憑證。可以用來處理貨物交接或損壞時的糾紛。
9.財產價值鑒定證書是對外貿易當事人及司法、仲裁、驗資等有關部門進行索賠、理賠、評估或判決的重要依據。
10 ..船艙檢驗證書,證明裝載出口商品的船艙的清潔度、密封性、冷藏效率等技術條件是否符合保護所載商品質量和數量完整、安全的要求。它可以作為承運人在租船合同中履行裝載義務的依據,也可以作為外貿當事人交接貨物和處理貨損事故的依據。
11.生絲等級和數量檢驗證書是出口生絲的專用證書。其作用相當於質量檢驗證書和重量/數量檢驗證書。
12.原產地證書是出口商品在進口國海關報關進口並享受減免稅優惠待遇的憑證,證明商品的原產地。
13.艙口檢查證書、監控裝卸證書、艙口密封證書、油溫放行證書、集裝箱裝卸監管證書,作為承運人已履行合同義務的證明,明確責任邊界,輕松處理貨損貨差事故。
14.價值證書,作為進口國管理外匯和征收關稅的憑證。在發票上簽署商檢機構的價值證書與價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15.貨物計量檢驗證書是證明進出口商品重量、體積、噸位的憑證。可作為計算運費和制定積載計劃的依據。
16.集裝箱租賃的交貨檢驗證書和租船交付的剩余水/油重量鑒定證書可作為雙方明確履約責任和結算手續費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