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也稱“無效行為”。壹種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的行為。與客觀上的違法行為不同,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主觀上存在過錯,從而侵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主觀過錯是指故意或過失的主觀狀態。
根據違法性質,違法行為可分為刑事違法、民事違法、經濟違法、行政違法等。根據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可分為壹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犯罪)。
違法行為和其他行為是有區別的。首先,違法行為不同於不道德行為。許多非法行為既是犯罪也是不道德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是不道德的。
同樣,壹些不道德的行為也不構成違法行為。其次,違法行為不同於法律上無效的行為。當然,壹個違法行為不可能產生行為人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希望的有效結果。但不能認為所有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都是違法的。有些法律上無效的行為雖然沒有法律效力,但不構成違法。
從上面可以看出,違法者是實施了違法行為的人。犯罪嫌疑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是指具有違法的可能性(通常指實施犯罪的可能性),但尚未達到最終實施犯罪的人。
擴展數據
當犯罪嫌疑人不同於罪犯時:
違法與犯罪的聯系是犯罪壹定是違法的,違法不壹定是犯罪。不同的是,犯罪的社會危害程度比違法行為更嚴重。大多數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違法行為承擔行政或民事責任。
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
1,獲得法律幫助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在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
2、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3.申請回避的權利
檢察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檢察人員接受委托人及其委托人請客送禮,違反規定會見委托人及其委托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4.在訴訟中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
5.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6.有權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
7.要求取消強制措施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等辯護人對人民檢察院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8.申請補充鑒定或重新鑒定的權利
犯罪嫌疑人可以對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結論申請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9、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的上訴權。
犯罪嫌疑人對人民檢察院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10,有權查看記錄
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如果筆錄有遺漏或者錯誤,犯罪嫌疑人可以進行補充或者更正。
11,侵權起訴權
檢察人員有權對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提出控告。
65438+
犯罪嫌疑人因人民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而受到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侵犯的,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犯罪嫌疑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