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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收銀員?

出納在會計上被稱為“出納”。

出納,出納人員,出納工作。顧名思義,出去的是支出,進去的是收入。出納的工作是管理貨幣資金、票據和有價證券的進出。

基本介紹:

職位名稱:出納

直接上級: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

部門性質: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管理權限:進行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核算,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確保賬實相符。

管理職能:做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收付工作,確保合理、合法、正確。準備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每日報表。

資格:

1.持有會計證;

2.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4.遵守職業道德。

主要職責:

1.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計人員簽發的收付憑證進行復核。審核的主要內容是:檢查收付憑證的會計科目與所附原始憑證是否壹致,金額是否壹致。只有驗證無誤後,才能進行支付。

2.對於重大費用,必須經會計主管或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後方可辦理。收付後,應在收付憑證上簽名,並加蓋“已收”和“已付”戳記。

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不得以“白條”或有價證券沖抵,庫存現金不得任意挪用。

4.嚴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簽發。因特殊情況需要簽發未填金額的轉賬支票的,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人名稱、付款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的限額,並由收款人在專用登記簿上簽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防止銀行透支。

5.現金和存款日記賬應當按照規定的順序記錄,余額應當每日結算。檢查現金賬面余額與當日實際庫存是否壹致,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未結清的賬款,要及時查詢。嚴禁將銀行賬戶出租或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結算。

6.確保過去日常現金的安全和完整,以及庫存現金和當日保管的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負責賠償。要保管好保險櫃的密碼,保管好鑰匙,不允許交給他人保管。

7.所管理的印章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妥善保管和使用。空頭支票和空白收據必須嚴格管理,設立專門登記簿進行登記,並按規定程序辦理領用和註銷手續。

8.出納人員不得負責收入、費用、權利和債務的登記以及審計和會計檔案保管。

9.月末編制“銀行對賬單”,使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調整保持壹致。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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